桃園市政府108年度國家防災日活動執行計畫
- 依據:
- 災害防救法第25條。
- 行政院「921震災20週年暨莫拉克風災10週年之回顧與策進綱要計畫」。
- 108年國家防災日全民地震網路演練活動執行計畫。
- 108年國家防災日防災週網路宣導活動執行計畫。
- 目的:
配合國家防災日活動,建立本市民眾正確地震避難觀念。
- 活動期程: 108年9月16日至20日。
- 辦理機關:
- 指導機關:行政院。
- 主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桃園市災害防救辦公室。
- 執行機關(單位) :本府各單位暨所屬機關、學校、本市各區公所、
相關公營事業單位等。
內政部消防署於9月16日至20日防災週,每日設定不同宣導重點,請鼓勵所屬人員踴躍上網瀏覽,以獲取相關抗震防災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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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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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知識
模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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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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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安全
環境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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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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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避難包
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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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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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份
食物飲水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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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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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避難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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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傳期間自108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演練「趴下、掩護、穩住」地震避難動作,並上傳照片至消防防災館(https://www.tfdp.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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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9時21分地震警報發布後,進行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加強正確防震避難常識。
- 活動宣傳配合事項:
- 各單位事前廣為運用新聞、媒體、社群網站、轄內電子看板等宣傳本次活動網站(消防防災館)及演練訊息,宣導素材請參閱內政部消防署活動網頁「消防防災館(https://www.tfdp.com.tw)」,宣導訊息並揭露於官網或專屬網頁,並鼓勵市民登錄網站,吸收各式防災知識,並參與活動網站有獎徵答等相關活動。
- 9月20日活動當天,請各單位運用數位、電子、液晶電子等看板及電子佈告欄等,於 9時21分播放以下文字訊息—「『108年國家防災日演習』,地震速報演練,臨陣應變,趴下、掩護、穩住『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以提高宣導能見度,擴大宣導成效,設備如有字數限制,請自行調整文字內容;並請於播放時,拍照填入本次國家防災日宣導成果表(如附表1)。
- 本府新聞處督促市內有線、無線電視台、大眾傳播等媒體,協助宣導民眾於9月20日9時21分同步做地震自主避難演練,於室內演練重點為「趴下」、「掩護」及「穩住」3步驟,同時宣導民眾手機若接收到模擬地震訊息,請勿驚慌。
- 本府交通局督促本市各家汽車、客運業者,配合於場站內宣導地震避難措施及國家防災日演練訊息。
- 本市各區公所協請鄰里長及里幹事等,運用各種集會活動宣導本案演練。
- 本府各局處人員利用通訊裝置與軟體(FB或LINE等)廣發親友響應演練。
- 演練方式:
- 由本府各機關(單位)暨轄(業)管對象及區公所等,於9月20日9時21分收到地震警報後自行實施就地演練,演練重點為「趴下」、「掩護」及「穩住」3步驟-躲在就近堅固桌下(抓住桌腳)、柱子旁或牆角等避難,以手或適當物品掩護頭部約1分鐘後結束(演練中如有洽公民眾並請指導正確避難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