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蘆竹區蘆竹國民小學定期評量試卷命題與審題實施辦法
114年6月19日課程發展會討論修正
壹、依據:
- 一、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 二、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
貳、目的:
- 一、落實教學評量結合,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 二、提升命題客觀性並建立命題管控機制,提升教師評量之專業。
- 三、確實執行審題機制及迴避保密原則,以提升定期評量試題之品質、維護評量之公平性。
- 四、透過命題與審題機制,營造教師間的專業對話,建立教師之專業。
參、命題與審題原則:
一、命題原則:
- (一) 命題應秉持專業,依據課程教學計畫進度、範圍及課綱規定進行命題,並試題內容兼顧知識、理解、應用、分析、綜合、評鑑等層面。
- (二) 命題時不得直接使用題庫或引用坊間試題,並避免與考古題雷同,以維護試題品質與適確性。
- (三) 命題務必兼顧難易度、鑑別度及適當的配分,並兼顧學生作答之時間。
- (四) 試題敘述應簡潔明確,並符合學生認知程度並融入素養導向及生活情境。
- (五) 試題應避免含有性別歧視、族群歧視或其他意識形態等爭議性題目。
- (六) 避免有爭議的答案出現。
- (七) 試題或選項中,避免有暗示性的答案。
- (八) 命題教師應妥善寄存放試題資料,以防試題外洩,且本校全體教職員工,皆應嚴守評量試題之保密,以維護學生評量成績之公平性。
- (九) 由命題教師親自於評量日一週前將試卷及檢核表繳交至教務組。
二、審題原則:人員由同年段同科目之任課教師擔任審題教師。
- (一) 審題教師依據下列原則,進行審核:
- 1. 命題範圍應符合教學進度。
- 2. 試題的敘述應清楚,力求選項完整無誤,避免錯別字。
- 3. 判斷題目內容的難易度是否適當。
- 4. 檢查原稿附圖是否清晰易判讀,且配合題意。
- 5. 試題解答是否正確無誤。
- 6. 試題配分是否正確無誤。
- (二) 命題教師與審題教師對於爭議性的題目,無法取得共識時,得提交教務組進行複閱,且教務組保有最後審核修訂權,以維護學生權益。
- (三) 審審老師進行試卷審題工作,並提供相關的回饋與建議,且於評量日兩週前完成審卷事宜。
- (四) 命題老師檢視審卷內容進行修正,並再次確認試卷是否還存在任何疑義之處,修正後重新列印試卷及試卷答案,以完成命題後續相關事宜。
肆、定期評量結束後,再將全部試卷上傳雲端硬碟,以供教師彼此觀摩。
伍、本辦法經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