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 112 年 10 月 24 日桃教小字第 11201037152 號函及桃園市蘆竹區蘆竹國民小學 113 年 1 月 12 日蘆小教字第 1130000283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比賽業於 113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三)辦理評審完竣,請獲獎學校依評審結果獲獎稿費統計表之金額開立統一收據並填具印領清冊核章後,於 113 年 1 月 26 日(星期五)前,逕送(寄)至蘆竹區蘆竹國小教導處(繳款人:桃園市蘆竹區蘆竹國民小學,並於空白處註明學校公庫帳號資訊與該帳號所屬金融機構之分行代號),以利辦理撥款。 |
三、 | 檢附旨揭比賽評審結果(含各校代發得獎稿費統計表)及印領清冊各 1 份。 |
四、 | 本案獲獎學生獎狀及指導老師敘獎案另函依相關規定辦理。 |
五、 | 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蘆竹國小盧美枝主任,電話: 03-3221731 分機 2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