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市推廣宣傳兒童權利公約(以下簡稱 CRC)活動一 案,請各單位協助於本市各場館電視牆或電子看板播放影片及於社群平台宣傳桃園Q萌大使推廣活動,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社會局 114 年 6 月 27 日桃社兒字第 1140056891 號函辦理。 |
二、 | CRC 以兒童為主體,全面性地保障兒童的各項權利,包括禁止歧視、生命權、教育權、隱私權、健康權、表意權、免受 經濟及性剝削等,為兒少了解 CRC 內涵,本府社會局特辦理旨揭活動。 |
三、 | 本府社會局於 113 年誕生 4 個「桃園 Q 萌大使」角色,宣導 CRC 觀念,並完成 4 部講解以 CRC 四大原則為核心概念的動畫影片。於本年度進行社區宣導活動,期待將動畫作為教材推廣至本市市民,逐漸把 CRC 的精神融入生活當中。 |
四、 | 本活動說明如下: |
(一) | 活動名稱:桃園Q萌大使推廣活動。 |
(二) | 活動期間:即日起至 114 年 8 月 31 日。 |
(三) | 活動對象:一般民眾。 |
(四) | 活動執行方式:掃描 QRcode 觀看 4 部影片並完成填寫問卷,就有機會抽中禮物。 |
五、 | 有關影片下載連結如下: https://reurl.cc/7KOZ99(僅提供單位內部下載)。 |
六、 | 檢附活動電子海報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