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3年9月 4 日校務會議通過
壹、依據:
一、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九條第二項及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準則之規定。
二、蘆竹國民小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
貳、目的:
一、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
二、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
參、本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任務:
一、統整本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實施成
果。
二、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三、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四、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別事件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並協調及整
合相關資源。
五、調查及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之案件。
六、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七、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八、其他關於本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一、本委員會採任期制,任期一年,委員五人至二十一人,以校長為主任委員,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並得聘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為委員;且所聘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及學生代表,應具現任教師、職工、學生家長學生之身分。
二、本委員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輔導主任兼任;承主任委員指示,辦理本委員會有關業務。
三、本委員會為因應偶發事件之需要或執行本要點二之各項重點業務需要,得設專案小組,專案小組主持人由主任委員指定,並由相關業務單位予以支援。
四、本委員會議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以檢討及因應性別平等教育實施之相關事宜。
五、性平會會議應有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始得開會,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對於議案或調查報告之討論,基於認同性別平等教育之價值與專業,以採共識決之方式決議為宜(遇爭議情形採多數決時,應詳為註明理由)。
六、性平會開會時得邀請諮詢顧問相關行政人員及專家學者列席或報告。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性平會委員;已聘任者解聘之:
(一)違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或其他性別平等相關法規,經依法調查或有
關機關查證屬實。
(三)有未尊重他人之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之言行, 經本校查證屬實。
伍、本委員會會務所需經費由本校相關經費支應之,並得利用社會資源經費補助之。
陸、本委員會成員業務執掌
項次 |
職務名稱 |
擔任人員 |
工作內容 |
01 |
主任委員 |
校長 |
綜理各項性別平等教育規劃及宣導工作。 |
02 |
執行秘書 |
輔導主任 |
1.承主任委員指示,辦理本委員會有關業務。 2.定期、不定期召開會議。 3.統整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成果。 4.規劃辦理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 活動。 5.建立校園性別事件及行為人檔案資料,負責行為人轉至其他學校就讀或服務之通報事宜。 |
03 |
委 員 |
教導主任 |
1.發展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之教學、教材及評量;教材之編寫、審查及選用。 2.規劃性別平等教育融入各科教學,並每學年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 時。 3.協助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案件之學生 當事人學籍、課程、成績及相關人員課務。 4.購置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書籍,設置專櫃。 |
04 |
委 員 |
總務主任 |
1.定期檢討校園空間與設施之規畫與使用情形 及檢視校園整體安全,繪製校園安全地圖,標示易發生危險的角落。 2.建立安全及符合性別平等之校園空間指標。 3.加強門禁安全防護。 |
05 |
委 員 |
學務組長 |
1.建立性別歧視與性侵害事件危機處理模式、轉介流程及事件通報管道之協調聯繫。 2.有關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行政與防治之業務,規畫辦理學生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3.落實導護制度加強安全空間巡視。 4.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騷擾防治法,受理校園性別事件之申請/檢舉與處理相關行政事宜。 |
06 |
委 員 |
輔導老師 1 |
1.實施班級團體輔導。 2.加強個案輔導,積極進行追踨與記錄。 3.安排校園性別事件當事人接受性別平等教育 課程相關事宜。 4.提供校園性別事件之當事人、家長、關係人等之心理諮商與輔導、諮詢、轉介相關資源及追蹤輔導等服務。 5.提供懷孕學生諮商輔導,家長諮詢及社會資源協助。 6.建置輔導信箱,提供學生諮詢之管道。 |
07 |
委 員 |
輔導老師 2 |
1.實施班級團體輔導。 2.加強個案輔導,積極進行追踨與記錄。 3.安排校園性別事件當事人接受性別平等教育 課程相關事宜。 4.提供校園性別事件之當事人、家長、關係人等之心理諮商與輔導、諮詢、轉介相關資源及追蹤輔導等服務。 5.提供懷孕學生諮商輔導,家長諮詢及社會資源協助。 6.建置輔導信箱,提供學生諮詢之管道。 |
08 |
委 員 |
家長代表 |
協助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各項活動 |
09 |
委 員 |
教師代表 |
1.發展性別平等教育之教材教法。 2.編製性別平等教育補充教材及參考資料。 3.實施各科融入性別平等教育教學。 4.添購相關之教學媒體與教具。 5.配合相關課程實施教學活動。 6.配合相關單位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教學觀摩。 |
10 |
委 員 |
教師代表 |
|
11 |
委 員 |
職工代表 |
柒、性侵害與性騷擾事件通報申訴調查小組:若啟動調查小組,調查時會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
捌、本委員會設置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並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