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號 密碼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10-25 | 點閱數: 81
一、 依據銓敘部 112 年 10 月 3 日部退一字第 1125617086 號書函辦理。
二、 查國民年金法第 7 條第 3 款規定略以,未滿 65 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而於該法施行後 15 年內,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之年資合計未達 15 年或一次領取之勞工保險或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總額未達新臺幣 50 萬元者,除應參加或已參加相關社會保險者外,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以下簡稱國保)。先予敘明。
三、 次查上開規定於 112 年 10 月 1 日實施屆滿 15 年,凡自該日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均無法再參加國保。茲考量案涉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個人日後參加國保權益;至若被保險人尚有其他國保疑問,請逕洽國保之主管機關或勞工保險局瞭解。
:::

行政連結

評鑑訪視

相關連結

專輔老師信箱
幼兒園
蘆竹相簿
午餐資訊
社團報名

校園文件

蘆竹園地期刊
學校課程計畫
各年級教科書版本
蘆竹國民小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防治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