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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教務組長 - 教導處 | 2024-03-22 | 點閱數: 28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3 年 3 月 14 日師大數學中字第 1131006732 號函辦理。
二、 旨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 研習目的:希望藉由有趣的數學活動,對學習數學準備不足之學生,奠立學生學習數學的興趣與前置經驗。
(二) 報名資格:
1、 模組設計者(曾設計奠基、奠基進教室、 109 素養包、 21 世紀素養包或微課程模組教案其中之一項)。
2、 教學影片教師(曾拍攝過中心教學影片者)。
3、 講師(曾為 1 到 4 期活動師講師、 109 素養包準講師或 21 世紀素養包準講師其中之一項)。
4、 實際參加過第五期活動師培訓並曾申請過教學實作者。
(三) 名額:分為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國中組三組,每組最多開二班,每班以 28 名為原則,並視報名情況調整。
(四) 研習時間: 113 年 3 月 30 日(星期六)及 3 月 31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20 分
(五) 研習地點:高雄市勝利國小(813 高雄市左營區南屏路 1 號)。
(六) 報名方式:請於 113 年 3 月 21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前至以下網址( https://forms.gle/E3a2NVGwEb55UNJd8 )填寫報名表,逾期恕不受理。
(七) 費用: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有提供午餐,其他保險費、住宿及交通費請自理。
(八) 證書及參與證明:
1、 符合上述資格的數學教師,參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舉辦的「數學活動師講師」培訓工作坊,並完成所有課程內容(需上滿該組別每一模組課程)取得認證合格者,頒發該組別「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證書。
2、 為確保培訓品質,若其中未上滿該期模組課程 2/3 時數者,可繼續旁聽研習課程,但不給予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證書。
3、 取得「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資格者,方可擔任第五期活動師培訓講師,並可申請辦理「數學奠基進教室教學實作」。
(九) 其他相關資訊及動態可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s://www.ime.ntnu.edu.tw/)。
三、 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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