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 114 年 11 月 25 日臺教資(三)字第 1142703485A 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計畫摘錄如下: |
| (一) | 目的:隨著 AI 時代來臨,為打造偏遠地區學生面對 AI 工具發展之數位學習機會,本計畫旨在透過需求探勘、資源整合與線上數位教學,提升 AI 時代偏遠地區學生的數位自主學習能力與數位素養,縮減城鄉數位落差。 |
| (二) | 參加對象:本計畫依教育部 113-114 學年度 3-9 年級國民中小學學生,以本市所屬偏遠地區為優先對象,非偏遠地區則以參與本計畫之弱勢學童比例較高者為次之,若前述申請件數超過預算容納範圍,將依據 114 年數位學伴暨雙語學伴計畫執行參與情形審定資格。 |
| (三) | 「115-116 年 AI Di+實驗方案」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設定本計畫學習需求領域,以 AI 學習夥伴輔助學科自主學習、 AI 學習夥伴導入語言學習與提升 AI 數位素養教育。 |
| (四) | 原則採一對四線上學習,並以學童在校期間放學後為原則,每年度共計 20 週(上、下學期各 10 週),每週 2 次,每次 2 堂課,每堂課以 45 分鐘,每次共計 90 分鐘(同一天上課不可超過 90 分鐘),最遲應於晚上 8 時 30 分結束(實際上課時間需與教育部核定媒合之大學討論確認)。 |
| (五) | 申請單位:須為實際執行計畫之單位,鼓勵結合學習扶助、課後照顧服務班學童參與計畫,請本市所屬各國民中小學確實預估參與本計畫之學童數,避免實際參與上課人數少於申請人數,造成資源浪費。申請人數須等於或小於電腦/平板載具臺數(優先使用平板載具,電腦為輔,需包含帶班老師使用電腦及備用電腦,每次上課人數為核定學童數,不可分梯次或拆班上課)。 |
| (六) | 執行期程: 115 年 2 月 1 日起至 116 年 12 月 31 日止,為期 23 個月(約 4 學期)。 |
| (七) | 申請時間: 114 年 11 月 26 日起至 12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止。 |
| (八) | 申請方式: |
| 1、 | 一率採線上作業申請(網址: https://etutor.moe.gov.tw)。本系統操作流程,使用上如有任何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撥打客服專線: 0800-227226 或 02-27194413 。 |
| 2、 | 另調查學校擬參與本計畫之弱勢學童數(網址: https://doc.tyc.edu.tw/modules/survey/index.php?op=sign_form&ofsn=1587)。 |
| 三、 | 115-116 年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教育部得依審議結果調整計畫經費,並依預算法第 54 條之規定辦理。 |